{{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89388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參加對象為公立國中小在職專任教師並符合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資格者,其中國中部分優先順位以領域教師優先、英文科教師次之。另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三、Google線上表單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aYKxvLbtRFwdgC7c6,填寫前請務必閱讀表頭之填寫說明,並依據規定薦送名單,若未依期程回復將視同貴校無需求。
{{ $t('FEZ003') }} 16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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