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9日通報-「提醒各級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防疫措施」(如附件)辦理。
二、為提供參加本項競賽之競賽員健康之比賽環境,凡參加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分區初賽」之競賽員、指導教師或家長、評審及工作人員等務必遵守旨揭防疫相關規定,並請於競賽當日於現場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予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三、請各校轉知參加本項競賽之競賽員(含學生組、教師組及社會組)、指導老師或家長、評審及工作人員配合辦理,其餘相關規定請自行詳閱附件之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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