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府110年2月5日屏府客民字第11005335200號函辦理。
二、依客家委員會110年1月8日召開之「六堆300年慶典活動籌備委員會」第3次執行委員會議紀錄主席裁示八:建請學校將忠勇公史實列為鄉土教材,透過學校課程或其他教學方式 (如:活動學習單),讓忠勇公事蹟多元扎根於鄉土教育。
三、相關實施方式得以學習單、照片、網頁、聯絡簿等多元形式呈現,六堆地區學校請將相關實施紀錄及成果留校備查,其他地區學校可依本土語文等相關課程彈性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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