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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瑪家國中

公告彙整(舊)

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34559號函辦理。
二、查學生輔導法第7條第4項規定:「學校執行學生輔導工作,必要時,得結合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家庭教育中心等資源,並得請求其他相關機關(構)協助,被請求之機關(構)應予配合。」旨揭平台內「心據點」項下有各縣市各轄區的心理健康、精神醫療相關資源,請學校於執行學生輔導工作,必要時得連結前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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