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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瑪家國中

公告彙整(舊)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16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要點)1份。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168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話:02-77365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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