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2469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本土音樂教育,簡文秀教授特捐贈旨揭教材,其涵蓋多項經典音樂作品,並以活潑生動之方式引發學生學習興趣。
三、旨揭音樂導聆教材,請各校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南棟大樓五樓)領取,本縣高國中小學校皆分配3套,另設有藝術才能音樂班之學校分配6套,提供各校推廣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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