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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瑪家國中

公告彙整

函轉「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員注意事項一份,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競賽員、指導教師等相關人員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6月30日府教社字第1110097879號函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包含:(一)共同注意事項。(二)演說競賽員注意事項。(三)情境式演說競賽員注意事項。(四)朗讀競賽員注意事項。(五)作文競賽員注意事項。(六)寫字競賽員注意事項。(七)字音字形競賽員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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