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291號函
辦理。
二、「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4年9月6日
(星期六)及9月14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
於114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
認證;「11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4年3
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114年度
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舉
行。
三、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建請給予當日參加上開認證者補
休,以提升參與意願;另,完成報名本年度各級認證且無
缺考之軍公教警人員,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各該單位彙整後,於期限內向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報名費,請鼓勵
同仁踴躍報考。
四、檢附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
證及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相關客語能力各
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通過標準及報名資訊等可至客家委員
會官網首頁/便民服務/客語認證/客語能力認證相關文件
(https://reurl.cc/86vxRj)及客語能力認證網站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
五、客家委員會為鼓勵民眾學習客語,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訂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辦理「114年度
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日期為113年12
月23日(星期一)至114年2月3日(星期一)。
六、因應本土語言客語文師資需求,請鼓勵各校現職教師通過
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取得客語教師資格。
七、本府各單位同仁公假登記及補休方式,詳如附件;其他各
機關學校公假登記及補休方式,請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本權
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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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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