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為加強維護教師非上班時間休息權益,請學校建立合理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以促進教師工作與生活平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796號函辦理。
二、本縣所屬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本府前以114年1月17日屏府教管字第1140015692號函知各校,請各校依規定給予教師合理之補償,以維護教師權益。
三、為兼顧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健康權,考量溝通的時效性及必要性,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事項外,請儘量利用上班時間進行教學業務處理與親師溝通,並明定適當聯繫時段及緊
急事件處理機制,以提升教學品質,並營造友善校園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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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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