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請查照。
辦法: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10月1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387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央選舉委員會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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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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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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